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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17、18级团员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9-11    点击: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衡量团的组织建设状况的重要指标。请各团支部做好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团费的收缴工作。

一、团费缴纳标准:

按照《团章》第八章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团员交纳的团费、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关于青少年事业的专项经费、团属经济实体收益、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他合法收入。收缴团费是每一名团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团组织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经学院团委会研究通过,2019—2020学年度第一学期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每个团员上交团费的标准为0.2元/月。

二、团费缴纳对象:

17、18级全体团员(包括新入团员)。

三、团费缴纳时间:

17级:2019年9月到2020年8月,共计12个月

18级:2019年9月到2020年2月,共计6个月

四、团费交纳方式:

1、根据各二级学院上交团员异动统计表由院团委基建部核实团员人数后收取团费;

2、各二级学院将团费收缴完毕后汇到卡号为623052 0050025929772,户名为胡荃的农业银行卡上;

3、9月27日前,各二级学院凭银行缴款票据以及已缴纳团费的团员名单(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签名、加盖分团委章),到团委1205办公室开具收据,并上交未缴纳团费的团员名单(要求同上)。

五、各基层团组织在收到通知后,传达给每一位团员,并认真落实以上工作。

共青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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