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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时间:2018-11-29    点击:

院属各级团组织: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团要求,着力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按照团中央“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我院发展团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原则

发展团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团章和团中央《关于加强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2号)规定的标准进行,严把入口关,严格履行入团程序和入团手续,确保发展团员工作质量。要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在学习、工作、生活及其他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作用。

二、分配方法

根据各二级学院目前非学生团员人数占全校总体非学生团员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确定了各二级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团员数量,具体分配数量联系团委姜层。

三、团员发展工作流程

1.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学生提出申请,团组织找其谈话,提出希望与要求,将其列为积极分子。

2.加强教育培养和考察

利用团课等形式,对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并将其所在支部确定2名团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和介绍人。每名入团积极分子在入团前要接受不少于8课时的团课培训。经过三个月到半年时间的培养教育后,团支部委员会应听取联系人和团内外群众对其意见,从思想觉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一贯表现等方面对其进行考察。

3.递交《入团申请书》

团支部委员会经考察认为入团积极分子已具备团员条件的,应发给《入团志愿书》,在入团介绍人指导下,如实填写。经支委会检查合格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4.支部大会讨论

讨论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必须有占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受新团员的决议,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青年入团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以备分团委审核。

5.二级学院分团委批准

二级学院分团委召开委员会,集体审议,表决决定,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上,并通知报批的团支部。

6.入团宣誓

四、工作要求

1.逐级下达发展计划。计划下达后,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要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本学院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团员计划,指导、督促基层团支部做好发展团员计划,确保总量调控任务落实到位。

2.实行发展团员编号制度。院团委根据团省委分配年度团员发展总数分配发展团员编号号段,统一发放入团志愿书。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要严格按照格式填写,并在封面右上角显著位置标注发展团员编号,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不予承认团员身份。

3.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相关规定。各基层团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等文件中对团员发展标准、团员发展程序、入团仪式等要求,规范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和团员教育工作。

4.加强督导检查。院团委将每半年督促检查一次发展团员工作,把发展团员工作情况作为团组织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发展团员工作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要把握工作进度,坚持自查问题,严格规范程序,做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发展团员工作。同时,在2018年12月7日前向团委报送发展团员名单及相关材料(附件1和附件2),确保发展团员计划严格落实。

共青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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